想订立遗嘱,有多种方式可以选择,随着科技的发展及电子产品的普及,打印遗嘱开始逐渐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这类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下面锦盾继承律师通过一个案件来为大家解析这个问题。
【案件回顾】
王某和沈某属于再婚夫妻,两人结婚时,沈某与前妻生育的两个儿子都已成年,两人对父亲再婚在情感上没法接受,因此与父亲生了嫌隙,鲜少往来。
而王某和沈某两人却非常珍惜这份感情,为了能拥有一个安逸的家,两人在结婚十年后,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沈某名下。
2019年10月21日,沈某因病去世,在办理完沈某的丧事后,因遗产分割问题引发了家庭“战争”。沈某两个儿子没想到的是,继母王某拿出一份有沈某签字按手印的打印材料,明确表示沈某已经将他的全部财产指定由她继承。
该材料为2019年10月16日沈某出具的打印件《遗书》,该《遗书》写明:沈某与王某的婚后共同财产二室一厅住房,属于男方50%产权份额由王某继承。该件签名“沈某”系沈某本人书写并按手印。
沈某的两个儿子对该遗嘱提出了质疑,认为父亲不会用电脑,而且文化水平不高,特别是遗嘱是去世前一周立的,那时候他已经因病卧床,不可能打人打印,该材料上的签名、按手印,很可能是受他人胁迫的。
而王某则说,该材料是她请朋友事先代写的,打印后都交给了沈某阅读,沈某在没有表示异议的情况下签名按手印,表示他对《遗书》内容完全认可。王某觉得自己手握有《遗书》书面材料,争回财产十拿九稳,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沈某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按遗嘱继承沈某所有的房屋份额,并确认房屋属其所有。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认为,该打印遗嘱合法有效。
沈某的两个儿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份额。
经过审理后,中级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沈某去世后遗留的房屋产权的50%由王某继承20%,沈某的两个儿子各继承15%。
锦盾继承律师提醒:打印遗嘱虽然也是法定遗嘱形式,有法律效力,但是存在很大的风险。就拿本案来说,法院之所以认定该打印遗嘱无效,主要在于立遗嘱人已经病入膏肓,而且又不会使用电脑,该理由足以怀疑该遗嘱,不是立遗嘱人自书的,不能体现其真实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提交遗嘱的一方,有责任提交证据证明该遗嘱体现了立遗嘱者的意愿,比如遗嘱做了公证,或有无利害关系的两名以上证人证明等,但王某并不能举证证明,所以本案二审法院判决该打印遗嘱无效。
锦盾
继承律师表示,打印后签名、按手印的遗嘱背后,隐藏着不小的法律风险,比如:在打印遗嘱中,不排除有人为了争遗产,将打印好的遗嘱在被继承人没有意识或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愿强行按上其手印的情况。所以法院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对于打印材料,首先推定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提出抗辩,并提出合理的怀疑及相应证据,提供打印遗嘱的一方又无法提供有利证据,其效力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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